第七百二十八节 宁为汉犬,不为夷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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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已经很深了。 来自乌孙的泥靡,却在塌上辗转反侧,难以入眠。 来汉差不多五十天了。 五十个日日夜夜,所见所闻,在脑海中挥之不去,缠绵不绝。 “汉,我大人也!”犹记得,这是他刚刚走出蒲类海,遇到的一个楼兰贵族说的话。 彼时,泥靡不屑一顾,只觉得那个楼兰贵族脑子坏掉了。 汉? 算什么? 匈奴又算什么? 当时的泥靡,虽然觉得匈奴和汉,都不是现在的乌孙可以比拟的强国。 但,两强相争,乌孙可以渔利。 这种念头,在他从玉门关进入汉朝的河西领土时,更加强烈起来! 河西之地,碧草悠悠,青山郁郁。 清澈的冰河水,从高山流下,汇入黑水河之中。 巍峨的祁连山,在天际隐隐出现。 到处都是肥沃的草场! 比乌孙人的牧场还要肥美、丰盛! 哪怕彼时已是晚秋,但草原的风光依然秀丽、壮美。 养得肥硕无比的牛羊,在牧民的驱赶下,沿着河流山川,向前迁徙。 辉渠人、昆邪人、浑邪人、羌人,混杂在一起。 他们按照着汉朝人的规定,彼此和平、有序的在各自的牧场中生活。 就像他们放牧的牛羊马匹一般温顺、勤劳。 当时,泥靡就只感觉心潮澎湃,难以自抑。 这些人,这些曾经的引弓之民,如今已经收起了过去粗犷、豪迈的性格,将原本的尖牙利爪,变成了满脸的笑容。 即使是过去桀骜不驯的羌人,现在也变成了顺民。 他们在汉朝骑兵和城塞的保护下,已经忘记了曾经的勇武,放下了过去的刀剑与弓矢,转而过上了与牛羊为伴,山川为邻的生活。 泥靡甚至怀疑他们已经忘记了如何拿弓?更忘记了如何战斗! 这样的孱弱之人,一个乌孙万骑,足以镇压十万、二十万! 让他们变成奴隶,让他们乖乖献上部族的牲畜、女子和皮毛,恭敬的匍匐在伟大的狼神与乌鸦之神的子嗣脚下。 泥靡记得,自己曾在汉朝的迎接官员的陪同下,到访过几个部族。 记忆里的,那些部族,已经没有了引弓之民的样子。 从部族首领,到部族牧民。 他们已经忘记了祖先髡头辫发的荣光,而是系上了布帻,穿上了汉朝的常服。 要不是部落中,依然牛羊成群,人民也依旧逐水草而居。 泥靡都要怀疑自己看到的是一群汉朝农夫。 泥靡也曾经问过一个辉渠人的部落首领:“引弓之民,自古以湩乳为食,以万物为灵,天神奖赏勇士而惩罚怯懦之人!辉渠过去也是草原的勇士之族,连匈奴单于也要敬重!何故阁下屈服汉朝,敢于平庸?乃至于被一二汉朝官吏震慑,小心翼翼?” 潜台词其实就是——你们为什么不造反? 结果,那个辉渠首领,跟看傻子一样看着他。 仿佛在说:“你在开玩笑嘛?” 泥靡记得,当时,那首领过了很久,才意味深长的对他说了一句话:“宁为汉犬,不为夷王!使者不知汉之伟大,所以胡言乱语,待使者从长安回来,便会知道,在这个世界上,为汉天子爪牙、鹰犬,是何等光荣的事情?” “更何况……”那个辉渠首领骄傲的声音,仿佛穿透了时光,再次在泥靡耳边轰鸣起来:“光荣的辉渠,乃是与汉骠骑将军、冠军侯订立盟约的勇者部族,伟大的冠军侯曾经亲口许诺,为汉效忠之辉渠人,可以为汉天子养马!” “那是多么伟大的奖赏啊!” “我之父亲,就曾得到这样的荣誉,为汉天子养马十余年!” “可恨我没有遇上好机会,若能追随一位强大的汉将军,立下功勋,就可以去长安拜谒伟大的天子,为天子养马……说不定还能娶到一位汉朝的贵女,生下几个真正的汉朝人物,带领我的部族,融入汉朝,成为汉人!” 不止是辉渠人如此。 昆邪人、浑邪人,甚至羌人…… 似乎都有着这样的想法。 宁为汉犬,不为夷王! 辉渠、昆邪、浑邪也就算了! 那些羌人! 那些曾经让匈奴头疼了几十年,哪怕是乌孙也闻名已久的刺头。 河西羌、渠羌、谷羌,曾经最爱造反,有机会就破坏一切的羌人。 也被汉朝人驯服,变成了受控制的部族。 曾经在河西土地上‘wwaaaaaal’了数千年的三羌,放下了武器和信仰的神明。 有些羌人,甚至开始在汉朝官吏的控制下,建立起村落,开垦土地,播种作物。 泥靡就到过一个名为乐豢的羌人居住地。 亲眼看到了,此地的羌人,家家户户都供奉着汉朝的兵主蚩尤神像。 他到的时候,正好是当地羌人认为的‘兵主’圣诞,为了庆祝这位神明的生辰,整个村镇都弥漫在节日的气氛中。 羌人的女子,穿着艳丽的服装,围着篝火堆,尽情的欢唱着他们为那位神明创作的歌曲。 男人们,则在首领的带领下,将一头牛宰杀后,献祭给那位‘兵主’。 而当地的羌人首领,在听说泥靡一行,是要去伟大的长安城朝觐汉天子时,激动无比的拉着他的手,向他请求,回程时务必带一捧长安未央宫的土壤给他们。 因为,这位羌人首领打算在明年庆祝兵主圣诞的时候,将这捧‘神土’作为最神圣的祭品,供奉到兵主神像前。 他觉得这样的话,伟大的兵主就一定会保佑全族安宁,说不定还能感动伟大的天子,降下诏命,准许他们在当地建立一个乡。 这样,他们就可以摆脱‘羌人’的束缚,变成一个受人尊敬的汉人。 当时,泥靡的感觉是莫名其妙,也觉得这些羌人似乎智商有问题。 汉人? 汉人有什么好当的! 但在现在…… 泥靡想起了他穿过数千里的草原后,从那巍峨起伏的长城,进入汉朝的腹地后,一路上的所见所闻。 那些炊烟袅袅的村镇,那些道路上狭弓带剑的男人。 就是一个小小的商队,也是全副武装。 而那些汉朝城市,更是一个比一个大,一个比一个繁荣。 他又想起了,在这关中的见闻。 那可怕的铁甲骑兵…… 那恐怖的冶铁作坊…… 那让人窒息的工坊制造…… 还有,白天刚刚目睹的神射…… “是呢……”泥靡轻声叹息:“若我是辉渠、昆邪、浑邪和羌人,恐怕也要在这样的伟大国度面前,卑躬屈膝,争先恐后的亲吻汉朝天子的脚尖,不顾一切的向他献上忠诚……” 这个国家太强了! 强到超乎了所有引弓之民对世界的构想极限。 无论是人口、财富、国力还是战力,都不是引弓之民可比的。 这样的强国,理所应当,会征服引弓之民。 因为,引弓之民,追随和崇拜强者。 不崇拜才是怪事! 就像匈奴,其与东胡是死敌吧? 但,匈奴击败东胡后,除了东胡王室和一部分死剩种跑掉了外,其他东胡人都恭顺的跪到了匈奴的马蹄面前,成为匈奴的奴隶。 可惜,也幸运的是,乌孙与汉朝相距遥远。 中间又隔着匈奴和西域的十几个大大小小的王国。 这让乌孙无法感受到汉朝的力量,自然也谈不上崇拜和向往。 这是乌孙的幸运,也是不幸! 因为…… 感受不到这个超级强权的力量,很容易就会造成误判。 误以为汉朝,只是与匈奴相当。 误以为汉朝,没有这么强大。 而这样的误判,很可能造成灾难! 蝼蚁以为自己强大,就贸然挑衅人类,得到的肯定是一盆开水! “王叔……”泥靡想起了自己曾经敌视的那个男人。 那个似乎总是一直在微笑的生着一张胖乎乎的圆脸的男人,他的堂叔,乌孙昆莫翁归靡。 从前,他一直觉得,翁归靡是脑子坏掉了。 放着近在咫尺的匈奴不去巴结,反而和汉朝交好,给乌孙带来灾祸。 现在,泥靡知道,翁归靡的做法才是正确的。 他也理解了翁归靡。 不学汉朝,不亲汉朝,乌孙只有死路一条。 “王叔啊,若是你在此地,你会怎么办?”泥靡低声念着,忍不住坐了起来。 两个一直跪在他榻前的臣子立刻上前,将一件狐裘批到他身上:“伟大的主人,您有什么吩咐?” “我问你们,汉朝的那位张侍中现在睡了吗?”泥靡轻声问道。 他已经无法再忍耐内心的煎熬了。 到现在,他也差不多明白了。 汉朝人一直在向他展示肌肉,显露实力,意图就是要告诉他——乌孙的兴衰,其实不在乌孙人的掌握中。 所以,泥靡想要亲自去问一问。 汉朝,想要乌孙怎么样? 对于乌孙,汉朝的计划是什么? 泥靡知道,汉朝人一定有对乌孙的计划。 也肯定有着对乌孙角色的定位。 而握着这一切答案的人,肯定就是那位汉朝的年轻贵族,那个可怕的男人——名曰张侍中的恐怖存在,被冠以蚩尤之名的人。 那两个臣子闻言,立刻答道:“回禀主人,奴才方才听说,那位张侍中似乎一直在卧室批阅着公文……” “很好……”泥靡轻叹着:“我正有事相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