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敌势甚大,顺水推舟
我平静地看着面前的这个男人。 与当日相比,此刻的他,显得踌躇满志,穿着一整套明黄色丝绸长衫的他,就好像是古代皇帝一般,睥睨天下,任何人在他这个天之子面前,都不过是臣下而已。 他的行动和做派,以及刚才的那一声问话,让我无话可说。 很显然,两人连最基本的虚伪都不存在,他连与我缓和对话的可能都没有,上来就是询问犯人的方式,从这一点来看,他觉得自己拥有了绝对的强势地位,而我在他的面前,不过是插标卖首,随时都能够被消灭的小角色而已。 事实上,他的这种状态,也并非是迷之自信。 随着白虎雄主一起出来的,还有一大片高居骏马的骑士,这些骑士是轩辕野最精锐的力量,每一个都是鲜衣怒马,铁甲长枪,除了之前剩余的心腹之外,还有许多的生面孔在。 这些人别看不显山不露水,但给我的感觉,却个个都是高手,无一人落伍。 他们应该都是小佛爷、王秋水之下的佛爷堂培养出来的秘密力量。 这些都是小佛爷蛰伏数年、潜心修行的成果,在他带着大部队前往鲁东之后,留下来帮轩辕野统御华族的基石。 而除了这一大票看着异常雄壮凶猛的人之外,还有另外两拨人,惹人眼目。 其中一人,叫做金乌鸦,是落日一族的少族长。 他领着十来个眼神犀利的鹰钩鼻男女,眯着眼睛打量着我,仿佛目光能够把我给看得透彻。 而另外一人,名曰祝万代,身边也有十几人。 这两人我都认识,分别是落日一族的少族长,以及嵩阳一族的扛鼎人物,如果按照旧约,他们应该是大荒山三族镇守在汉城这儿帮忙安维护统治的精锐,是站在协议这一方的人物,然而在关键时刻,这帮人却撕毁了盟约,投靠到了以小佛爷为首的佛爷堂一方去。 现如今的他们,多日不见,却是成为了轩辕野的帮凶和走狗。 然而即便如此,面对着我,他们也没有半分的愧疚之感,而是饶有兴致地打量着我,眼神之中,带着几分凶悍和蔑视,仿佛鬃狗,随时都会上来分食于我一般。 在这个时候,我知道,太多的言语,都显得格外苍白无力。 当下之时,唯一的办法,就是放手一战。 丛林法则,弱肉强食,弱的人,倒下去,毫无人权可言,而只有胜利者,才能够站着。 止戈剑浮现在了我的手中,然后被我缓缓地拔了出来。 长剑霜寒,映照着我的脸。 剑有情绪,很凶。 不远处的轩辕野打量着我,再一次冷冷地说道:“快说,你到底是怎么过来的?” 我抬起头来,看着他,然后微微一笑,说道:“穷奇王,阁下可知晓?” 啊? 听到我的话语,轩辕野眉头一扬,说他是我朝的先锋大将,修为盖世,雄兵汹涌,举势而动,无人可敌……怎么,你见过他了? 我将一具干瘪的尸体从乾坤囊中掏出,然后扔在了阵前来。 这是穷奇王的尸体,因为事涉太多,无人胆敢处置,最后落到了我这儿,我思索了一会儿,最终决定将它放进了乾坤囊中来。 那具干瘪的尸体落在阵前,轩辕野起初不在意,然而认真打量了一会儿,止不住地吸了一口凉气。 他的脸色变得严肃起来,死死盯着我,然后说道:“你杀了他?” 我点头,说对。 轩辕野说这怎么可能? 我说有什么不可能的呢?他挡了我的路,坏了我的事,让我不痛快了,我就把他给杀了,这件事情既合情也合理,你跟我说说,到底怎么就他妈的不可能了? 轩辕野眯着眼睛,下一秒,他缓缓地举起了右手来。 右手一举,在城墙之上,以及骑兵后面的几百轻足兵们,都弯弓搭箭,将长弓拉了满弦。 很显然,这个男人动了真怒,同时也是有点儿心慌了。 面对着这足以覆盖一切的长弓群,我没有任何的畏惧,但如果对方真的施展开来,只怕我身边的龙云等人就要全部遭殃了。 我回过头来,能够瞧见龙云和牛二等人,眼中迸发出了绝望的目光来。 要死了么? 我感觉到了他们心头的痛苦,却并没有多作安慰,而是笑了笑,然后说道:“大家都将手伸出来,拉着彼此,最后拉住我。” 我说的语气很平静,态度却不容置疑。 在这样的情况下,那些绝望的囚犯们,唯一能够做的,就是相信我。 他们无人可信,如果一意孤行,只有死亡一途。 所以几乎是在一瞬之间,他们都各自伸出了手,抓住了旁边的人,最后四五人伸出手,搭到了我伸出来的左手。 在这一刻,我们是一体的。 而就在这个时候,轩辕野举起来的右手,在那一瞬间陡然落下,没有任何的犹豫。 这是一个杀伐果断的家伙,没有太多的犹豫与踌躇。 对于他来说,死了的敌人,才是让他放心的对手,至于公平较技这种事情,从来都不会存在于一个王者的身上。 一将功成万骨枯,胜利才是他想要的最终结果,至于过程,他不在乎。 蓬…… 弓手们训练有素,在手落下来的一瞬间,所有人都松开了弓弦,半空中那种松弦的声音,嗡的一下,宛如低沉的雷鸣,而下一秒,箭雨如幕,遮蔽了整个天空。 而轩辕野身边的黑甲军,在同一时刻,纷纷高举长枪,怒声吼道:“风、风、风……” 一时之间,壮志凌云,气势如虹,直冲云霄之上。 然而还没有等第一支箭羽落下,原本待在那儿的一众囚犯,包括我,都在众目睽睽之下,消失无踪。 密密麻麻的箭羽,纷纷落下,一小部分落在了那三句披甲人的尸体之上,发出了“哆、哆”的声音,而大多数的羽箭,则落在了其余的黑土地上面。 那土地仿佛凭空长出了许多的庄稼。 人呢? 轩辕野和众人都有点儿惊讶,四处张望,最后找到了目标。 施展了地遁术的我,停驻在了几百米之外的一个小山岗上,这个小山岗是汉城建城时挖了那沟渠时填的土,有五六米高,能够对周遭的情况有一个大概的观察效果。 地遁术并不是什么厉害的手段,但是带着这么多的人一起施展,对我而言,还是第一次。 倘若不是有聚血蛊小红的支撑,我未必能够办得到。 对于空间陡然走移,龙云等一众人等都是诧异无比,毕竟在此之前,他们都已经在坐以待毙,唯有等死了,没想到居然还能够活下来。 我不管这些人惊奇的目光,松开了手,然后说道:“你们且在这里稍等,我去去就来。” 足尖一点,我跳向前方,然后凭空消失了去。 下一秒,我出现在了原来的地方,足尖点在了深深扎入土地的箭羽之上,然后抬头看着轩辕野,一字一句地说道:“交出安和她的孩子,然后带着你的人,滚出华族去,我可以考虑饶你一死……” 啊? 我说得郑重其事,然而这话儿落到了对方的耳中,却在几秒钟之后,引发出了无数的轰然大笑来。 有人甚至笑得很夸张,前仰后翻,眼泪都要迸了出来。 对于不少人来说,这的确是一个笑话。 一边有上千人的兵马,长兵如林,人强马壮,高手无数,而另外一边,只有……一人。 一人饮酒醉? 这是笑话。 然而在这些人里面,却还是有几人没有笑。 其中一人,便是轩辕野。 他眯着眼睛,打量着我,好一会儿,然后说道:“我们可以和解的,你觉得呢?” 我说对,我已经开出了条件,你照做,你活着。 轩辕野并没有了一开始的狂傲,而是认真地说道:“你的条件太苛刻了,明知道我不会答应的,不如我们换一个?” 我说什么? 轩辕野说安跟圣王去了你们的世界,就算是我愿意,我也交不出来,至于华族,他们已然成为了我的子民,又如何能够割舍呢?不如这样,你带着那些人离去,我保证不做阻拦,你看如何? 他说这话儿的时候,显得十分客气,甚至还有几分商量的意思。 听到这话儿,我没有说什么,旁边那年少气盛的金乌鸦就忍不住了,大声喊道:“轩辕族长,平日里看你英明神武,气吞万里,今天怎么就怂了呢?那家伙不过一人,我们兵马掠过,他不过是一滩血肉而已,怕个甚?” 其余人纷纷出言,说对啊,对啊,怕个毛啊? 轩辕野城府很深,被人当面讥讽,也不在意,而是顺水推舟,说道:“哦,既然如此,还请各位施展身手,若是拿下,我必有重赏。” 那金乌鸦大大咧咧地说道:“要啥重赏?这么着吧,我帮你处理了那人,那安妹子,回头你让她陪我玩上三天,你看如何?” 轩辕野的脸上不悲不喜,平静说道:“好啊,没问题。” 听到这话儿,金乌鸦脸上一阵狂喜,然后猛然一拍身下的火云乌骓马,朝着我这儿猛然杀来。 凌晨两点下飞机,三点钟到家,疲惫不堪,容我缓一缓,谢谢。 昨天的章节有个错误,我更改了,大家可以回去看一下。 谢谢提醒我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