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章 小妞,来练玉女心经!
陈弼目送齐平川离开,陷入沉默。 天堂地狱一念之间。 这几日的事情,看似是白袍道士布局,齐平川破局,其实何尝不是自己在布局,目的就是想以这种置之死地而后生的方式逼出齐平川的血性。 大乱将至,没有太多时间留给齐平川。 万幸成功了。 在这一刻,陈弼忽然有些缅怀当年那男儿壮气睥睨整个观井天下的大徵第一神将齐汗青。 回家,齐平川刚进门,小萝莉商有苏笑眯眯的递了把剑在面前。 齐平川愣住,“干啥?” 小萝莉笑得很开心,“练剑呀,公子不是同意了么。” 齐平川眼睛咕噜一转,贼笑着说道:“有苏啊,做人呢得脚踏实地,须知万丈高楼平地起,难道不应该练个内功啥的。” 商有苏露出一张问号脸。 齐平川笑得更贼,“就是……难道不先练个《玉女心经》?事半功倍啊!” 商有苏越发一脸问号:“玉女心经?” 齐平川退后了两步,色眯眯的上下打量青涩风情让人怦然心动的小萝莉,不怕死的道:“玉女心经,那可不得了,天上地下六合八荒独一无二的绝世武功,修炼的时候需要男女配合,彼此裸裎以对相拥相抱以此达到天人合一,不巧的是公子我恰好懂这门绝世武功……不用如此崇拜的看我……公子我就吃点亏,今日正好可以教你,保证你如登仙境……卧槽……杀人啦救命啊……” 院子里,齐平川屁滚尿流满院逃窜。 霞飞双颊,咬牙切齿的小萝莉裙衣飞舞,手中带鞘长剑敲得那个色狼公子连滚带爬,狼狈不堪。 不知道为何,小萝莉忽然停了下来,噗嗤一声乐了。 齐平川停下来,摆出玉树临风的造型,拂了拂长发,恼道:“你们女人真麻烦,明明心里想的紧,偏生要做出一副很生气的样子,心口不一,不累嘛。” 我就不一样了,身体和心都一样诚实。 小萝莉翻了个白眼,“练不练剑?” “先练玉女心经!” “真不练?” “先练玉女心经!” “那就不练吧,反正如今三位藩王乃至于朝中奸相豢养的杀手正在天下大势残害忠良,连名臣之后也难逃毒手,公子作为齐汗青的后人,想来英明神武,是不惧怕那些杀手的,像那个白袍道士,只不过是金剑义子中最弱的罢了。” 小萝莉转身就要回屋。 齐平川一惊,慌不迭上前拉住小萝莉的手,“练练练,谁不练谁是龟孙子!” 心中骤然荡漾。 哟—— 这小手真嫩,真滑,比豆花还光滑。 这豆腐吃得安逸。 小萝莉手一挽,以诡异的方式脱离了齐平川掌心,带鞘长剑啪的一声敲在齐平川腕骨上,痛得这货龇牙咧嘴。 怒道:“信不信我把你卖青楼去!” 小萝莉哦了一声,歪着头,咬着嘴唇,别提多可爱了,“卖了我?不要紧的哟。” 齐平川心里顿时就融化了。 “要紧的,要紧的。” 男人,怎么可能不喜欢紧的。 小萝莉完全没明白齐平川说的内涵,噗嗤笑了,将剑递给齐平川,“这把剑今后就是公子的佩剑啦。” 接过剑,齐平川一脸苦恼:“可是我还佩刀啊。” “哦?”小萝莉眉眼一挑。 锵的一声。 “现在你没刀啦。” 齐平川只觉手中一轻,旋即眼前绽放起一片秋泓,还没来得及有任何反应,腰间又一轻,便听见地面哐啷一声。 低头看去,顿时一脸懵逼。 腰间那柄衙门发的制式佩刀已经连刀带鞘断成了两截。 我擦,削铁如泥?! 神兵啊! 齐平川顿时心花怒放,“用剑用剑,必须用剑,我将来一定是天下第一剑。” 每个男人心中都有一个武侠梦。 小萝莉一脸黑线。 总觉得最近的公子反常得厉害,以往哪有这么……嗯,贱? 还很色! 转身走向厨房,“我去准备午饭,公子你先适应一下这剑的重量。” 齐平川低头仔细端详手中这柄剑。 倒是不重,大概一斤半左右,偏向于舞剑的重量,剑柄三十八厘米左右,呈青紫色,不知道是什么材质打造,竟然有些晶莹如玉,篆刻着盘龙的双纹路,便于紧握。 剑身狭长,宽仅两指,长近一米,亦不是寻常长剑的银白,而是银白之中染着青紫纹霞,如镶嵌进了一条青紫绫带。 剑锷不宽,恰好能堵住握剑的手指。 乍然看去,握住剑后便看不见剑锷,整剑呈一种赏心悦目的流线型。 漂亮至极。 颇有些像《剑三》里藏剑小黄鸡们用的那些轻剑。 有些爱不释手,这莫非就是藏着武穆遗书的倚天,发大发了啊。 剑在手,齐平川顿生一股天下英雄唯齐平川和齐平川也的壮哉之气,然而挥舞着耍弄了十来分钟,便腻了。 除了好看,没啥意思。 偷瞄了一眼在厨房里系着围裙炒菜的小萝莉,齐平川悄无声息的猫着腰回到卧室,然后一脸贼笑的掀开被褥,看着棉絮下的几张纸钞,露出会心的微笑,又赶紧藏好。 可不能被小萝莉商有苏给发现了,要不然就得充公。 男人嘛,总有点私房钱。 这是哪里? 大徵啊,一个未知的封建王朝,一个民风开放不输唐宋的天下。 大宝剑合法的梦想之地。 是男人,就该逛青楼! 公子狎妓,天经地义。 不巧的是,双阳县有一条浣清河穿城而过,河畔也有那么一两座青楼,浣清河上也有那么十余艘画舫,在整个州府辖境都有那么一点小名声,俨然是座小秦淮。 陈弼那大舅子和自己那个心腹老王就没少去,还经常玩霸王鸡。 以前的齐平川只能羡慕,有贼心没贼胆。 现在的齐平川有贼心又有贼胆。 而且胆忒肥。 不要紧的? 说说而已,毕竟妖娆女子那姣好性感的身躯加上欲仙欲死的床笫功夫,在肉体欢愉上,不谈感情的话,还是有可能能胜过青梅风情的初恋。 男人,都懂的。 况且,青楼里也有卖艺不卖身的好姑娘嘛。 公子我一身唐诗宋词,征服个清高大家不成问题罢,又说不准能遇见初入风月的雏儿,只不过花费较多而已。 “齐平川”攒下的这点私房钱,也就能潇洒一夜。 无妨。 人生得意须尽欢,千金散尽又复来。 青楼必须得逛。 今夜,带着轻车熟路的老王去搞大事! 我也曾跨东风骑白马。 今夜挎枪骑马……唔,被骑其实也很不错啊。